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承接委托贷款,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0万

10月8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承接委托贷款,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0万元。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其控股百联股份(600827.SH、900923)、联华超市(0980.HK)、上海物贸(600822.SH、900927)、第一医药(600833.SH)等4家境内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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