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发布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明确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研究生招生质量核心导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硕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实施“奋进行动2030”,打造最具创新能力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学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及类型方面,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2027年度,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名左右,其中含接收推荐免试生2500名左右;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方面,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6.09)》,学校2027年学术学位12个学科门类、专业学位32个学位类别(领域)可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见《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教育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均由南京大学命题。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及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由各单位通知;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报名条件还明确: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报考有额外要求: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教育045100(教育管理)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学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排序、择优录取”等措施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人数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政策为准。学校2027年将在部分全日制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申请报考该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学校2027年将在部分全日制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
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提供新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及以上的有效成绩单。报考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提供新TOEFL成绩92分及以上(写作成绩22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写作成绩6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97分及以上或六级达到426分及以上的有效成绩单。
报名方面,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南京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阶段向学校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请于2026年10月24日之前,将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考点(代码3201)原则上接受报考南京大学并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请以后续学校2027年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就读高校在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往届生;工作单位在南京的往届生(能提供本人2026年近三个月及以上南京市社保缴费记录)。
准考证下载和初试方面,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12月20日。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方面,学校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方面,报考学校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单位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单位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并在复试细则中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学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由各单位确定。
对于被学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学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七日,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入学体检方面,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南京大学学籍注册;体检未通过者,可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资格保留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监督管理方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单位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组织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学制与培养费用有关信息将另行公告,届时请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公告。
奖助体系方面,南京大学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万元—1.2万元/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学校及社会捐赠各类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和多种创新项目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住宿方面,2027级南京校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不提供住宿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其他事项方面,苏州校区各单位在《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备注信息中注明,其他单位均在南京校区。具体培养地点以后续各培养单位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学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已另行通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楼911室,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Email:njuyzb@nju.edu.cn,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地址:http://yzb.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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