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星堆遗址区接续保护工程(二期)
3610亩土地征收获国务院批复
至此
三星堆遗址区6820亩土地
“只征不转”报批工作圆满完成

三星堆遗址区是继良渚遗址后全国第二个、四川首个获得“只征不转”政策支持的遗址项目。
三星堆遗址区“只征不转”
参照良渚遗址保护方式
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按原地类管理,严格限制用途,便于遗址核心区封闭运行,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遗存的扰动,从而破解了“地下是国宝,地上是村民”难题,还保障了村民长远生计。
这是自然资源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创新的重要实践,既破解了重大遗址保护的用地瓶颈,推进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又为广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来源丨四川自然资源
编辑丨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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