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进一步优化调整
公积金使用政策
包括4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和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来看具体内容

沈阳市进一步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九项使用政策
新闻发布会
10月9日召开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李赞介绍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优化调整4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就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优化调整4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阶段性加大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原本人或配偶名下自住住房已出售或已被收购、征收的,在旧房过户或被收购、征收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4倍。对房票安置的购房人,房票使用金额不足购房款部分,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我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且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具体提取规则参照单位职工提取政策执行。
(三)增加住房公积金还贷能力考核标准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50%。
(四)优化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将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由“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15%”调整为“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二手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20年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商转公最高贷款比例按房屋竣工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二手房最高贷款比例执行”。
二、优化调整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全面优化装修提取政策
支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我市住房装修费用。2026年1月1日后购买毛坯商品房的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提取,装修标准按2000元/㎡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购买二手房的自购房满6个月起至两年内提取,装修标准按1000元/㎡标准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住房满20年的,装修标准按1000元/㎡标准核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近三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我市住房进行适老(幼)化局部装修改造,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
(二)完善修订物业费提取政策
支持当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就一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该套住房的采暖费及纳入物业统一管理收取的车位(库)管理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等可纳入物业费总额一并计算,缴存人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将现行首付款提取政策由阶段性政策转为长效政策,支持2027年1月1日后在我市贷款购买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支持多套商业贷款购房提取
支持缴存人就多套商业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当期偿还贷款本息,取消同一自然年仅支持一套商业贷款购房提取的限制。
(五)支持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退休提取
支持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退休提取,取消缴存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以上政策中,增加住房公积金还贷能力考核标准、优化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全面优化装修提取、完善修订物业费提取4项政策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余5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铁路、电力、省直分中心同步执行。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
此次推出的公积金“以旧换新”支持政策,主要惠及哪些人群?政策红利和办理关键点是什么?
答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部副部长史鑫: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激活改善性住房消费,精准支持群众旧房换新、安居提质,给置换新房和房票安置两类群体提额度、松限制、减压力。
一方面,支持普通家庭旧房置换新房。居民自住住房完成出售、征收或收购手续后,只要在一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能享受额度上浮优惠,最高可贷额度提升至基准额度的1.4倍,其中:单人126万元、夫妻双方210万元、家庭3人及以上294万元,大幅缓解“以旧换新”购房资金压力。
另一方面,优化房票安置群众的购房保障。针对房票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打通了公积金使用通道,房票金额抵扣房款后的资金缺口,可正常申请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切实解决安置群众的购房难题。
需要说明的是,这项政策适用于旧房处置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使用房票购房的缴存人家庭,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后续我们会持续跟踪政策效果、优化办理流程,让群众便捷享受政策红利。
问
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和物业费两项提取情形,请问本次沈阳公积金在两项提取政策上有哪些优化?有什么亮点?
答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部长李晓研: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增提取情形,中心按“兼顾新旧住房装修”和“扩大支持养房费用支出”原则对原装修和物业费提取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装修提取政策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新购毛坯商品房装修提取。 将原适居性改造提取保障标准由最高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购新房装修保障力度实现翻番;
二是增加新购二手房和自持住房装修提取。装修提取政策实现对新购商品房、二手房和自持住房的全覆盖;
三是将适老(幼)化改造提取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长效政策。支持购房不满20年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对住房进行局部改造。
另外,装修提取业务办理更简便。中心聚焦装修提取的堵点难点问题,精减业务办理要件,缴存人无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等材料,中心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提取人的房屋权属、购房时间及房屋面积,自动审批提取额度,免去缴存人提交装修纸质材料繁琐。
物业费提取政策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提取范围扩大。 在原有物业费提取基础上,将该套住房的采暖费及纳入物业统一管理收取的车位(库)管理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等全部“养房”费用纳入物业费总额一并计算。
二是提取额度提升。 物业费提取额度由原2000元/年和3000元/年,统一提高至不超过1万元/年。需要提醒缴存人注意的是,缴存人及配偶当年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服务等综合住房消费支出。该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按缴存人住房面积分类确定提取额度: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年;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年。该套住房的采暖费、车位(库)管理服务费、电梯使用费等可根据缴存人实际交付费用足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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