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社会征集!田林县发布农兽药综合整治违法线索举报渠道

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筑牢畜禽养殖安全防线,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日,田林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农兽药综合整治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公告,面向全社会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全文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供销联社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筑牢畜禽养殖安全防线,保障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具体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1.农兽药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76-7212012、7212013;

2.邮箱:tlnyj7212013@163.com,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二、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二)要求: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内容应包含违法违规行为详细情况、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事主体信息、相关证据(照片、视频、录音、实物凭证等)以及举报人有效联系方式。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防信息泄露。

三、举报范围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

2.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

3.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二)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

2.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

3.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钩饵。“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农药兽药。

4.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三)网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

2.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

3.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在线上销售农药兽药。

4.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四)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

2.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

3.不遵守兽药休药期或农药安全间隔期,但仍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来源: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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