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收农忙时节
农村地区务工务农人员出行频次增加
农资运输需求增大
个别驾驶人为图省事
客车超员、货厢载人、客货混装
时有发生
我市各地交警
大力开展路检路查
确保秋季交通安全

凌晨,货厢载人被抓拍
当天5时许,万州交警龙沙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车厢内载有5人,乘客身体随着车辆行进摇摇晃晃,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货车展开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人包某当天搭乘工人从龙沙到忠县务工,因驾驶室后排堆放了大量物品,便安排工人坐到货厢;包某虽然知道货厢不能载人,但仍心存侥幸,以为凌晨路上没有交警检查,没想到被路面监控巡查发现。

民警对包某进行交通安全宣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使用货厢违法载人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万万“驶”不得
车厢不具备载人条件
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坐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
违法载人风险大
货车车厢、三轮车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客货混装易导致乘客受伤
如果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安全提醒:
货车车厢违法载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隐患多、危害大,驾乘人员千万不要贪图方便或自以为不会出事,一时的“便利”带来的可能是更大的“风险”,疏忽大意所付出的可能是无法承受的代价。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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