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梧州市两级购房补贴政策相继落地,释放住房消费红利。其中,今年9月8日至12月31日,在万秀、长洲、龙圩三城区购房的市民,可申领本市级和自治区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3万元的补贴,切实降低群众置业成本。
为持续激活房地产市场消费潜力,保障群众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出台2026年下半年购房补贴政策,今年9月8日至12月31日,在梧州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缴清应缴税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个人,即可按其购房总价格给予相应购房补贴。
据了解,市本级补贴覆盖新建商品住宅和商铺、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以及新建商品房车位(库),其中,购房总价7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补贴7000元/套;购房总价50万元(含)至70万元的,给予补贴5000元/套;购房总价50万元以下的,给予补贴3000元/套;新建商品房车位(库)总价在3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补贴1000元/个。
除了市本级购房补贴政策,自治区购房补贴政策同步落地。根据《2026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方案》,自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区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补贴资金总额达2.72亿元,申领实行“先审先得、额满即止”。
自治区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叠加补贴两类,其中,在广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高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10000元补贴;合同总额等于或低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8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品车位的,每个给予1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购房合同金额给予3%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类补贴同一购买人和同一房屋仅能享受1次。此外,卖旧买新群体、新市民、退役军人、多子女家庭等重点人群,还可额外申请叠加补贴。两类补贴叠加,单人最高可申领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开展梧州市2026年下半年购房补贴活动的通知》,政策实施期间遵循从优原则,即自9月25日起至自治区购房补贴活动结束,在我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仅享受自治区的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群众须及时通过云闪付App“广西消费券专区”线上申报。
利好政策也让不少意向购房者重拾置业计划。计划置换改善型住房的市民陈女士表示,购房补贴切实减轻了家庭置业负担,省下的资金可用于装修、家电购置等后续开支,整体置业成本明显降低。
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保障惠民政策直达快享,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购房者。
编审:龙军才
责任编辑:钟洁 余汇
文字:邓超妍 黄晓琪 莫皓雁
来源:梧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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