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市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临汾市区更新、新增的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并将于2026年10月16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8日


来源 山西临汾交警
编辑 李晓洁
校对 武雯燕 孙清清
责任编辑 宁馨儿
初审 霍壮
复审 贠红安
终审 陕文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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