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7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东王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59-01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07号(工业)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东王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90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东王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59-02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07号(工业)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5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锦秀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60-01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08号(工业)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东王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86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东王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60-02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08号(工业)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6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锦秀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61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09号(工业)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02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锦秀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62-01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10号(道路及绿化)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东王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80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东王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嵊征补告[2026]62-02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等2026-10号(道路及绿化)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30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甘霖镇锦秀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甘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10月3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甘霖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220183
监督电话:83112812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09月30日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详见附件。
(越牛新闻综合自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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