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隆德县公安局开展农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宁夏交警提示,农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一样算酒驾。
10月2日16时14分,隆德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农村道路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驾驶人身上散发浓重酒气。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高达36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血检结果为228.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交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应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论是摩托车、农用车还是私家车,驾驶人都必须严守底线。
秋季农忙时节,农民朋友出行劳作、农作物装载运输等出行需求大大增加,安全问题千万不能忽视。秋季农忙季节,“一早一晚”时段务农务工出行增多,广大务农务工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载客,不违法载人,不占用应急车道,不要图方便忽略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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