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平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甲茶派出所在辖区一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莫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莫某某曾于2024年2月因酒驾被平塘交警查处,本次所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登记上牌、未缴纳车辆保险,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据驾驶人莫某某交代,当天在甲茶镇与同村人喝了点酒,饭后图方便想骑车回家,没想到刚出发不到几分钟就被交警查获。

10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莫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平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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