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9日公布了《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经湖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前报道:
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接到报警后,救援人员于14时33分赶到现场,立即开展火情扑救、人员搜救、现场管控等工作,15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经全面搜救排查,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遇难者身份全部核实,除1人为经营者林某某外,另外11人是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顾客,包括从四川成都来郑集走亲戚的3人、来自钟祥市胡集镇的4人、宜城本地人4人,相关信息已及时通报家属并积极协调解决家属遇到的实际困难。

来源:新华社 央视新闻
编辑:康思雨
审核:周杰 刘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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