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9日),湖北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燃爆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经全面搜救排查,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
此前报道:
《湖北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致12人遇难,1人为经营者11人为顾客,其中5人为未成年人》
《痛心!湖北宜城烟花爆竹店爆炸,致12人死亡》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杨文钊
校对:刘燕
审核:胡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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