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罗湖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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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注意啦~

罗湖区2026年下半年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即将开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罗湖区实际,现将罗湖区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

认定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罗湖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目前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应在罗湖区)。

(三)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罗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罗湖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罗湖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驻地所在地为罗湖区)。

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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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和国外学历学位。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人应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附件3)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条款过渡期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起不再执行。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罗湖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核查结果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等法律法规,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

受理范围

罗湖户籍、在罗湖(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和罗湖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罗湖)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罗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罗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

办理攻略

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

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网址,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并选择认定机构进行报名。

认定机构选择

符合罗湖区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选择“罗湖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点选择

符合在罗湖区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罗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不属于罗湖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前往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现场确认报名(请提前预约)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完成现场确认报名审核,仅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请留意罗湖区教育局的来电,或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罗湖区教育局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为每天9:00—11:30

14:00—17:30

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罗湖区经二路48号

预约办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全网上预约服务,申请人必须自行提前网上预约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业务。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先一步体验“i深圳”APP罗湖专区,点击页面右下角“打开APP”进入下载页面。

● 下载完成后,在“i深圳”APP首页“生活在”切换至“罗湖区”,点击“我要预约”→“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线预约”, 进入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预约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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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按部门预约”→“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督导室)”,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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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预约时间并点击“我要预约”,确认预约信息无误并提交即可完成预约。(预约咨询电话:25666499)

* 温馨提示:现场确认应提前在“i深圳”APP或“i深圳”微信小程序预约后到现场取号,当日现场办理的预约号将提前7个自然日放号,即10月12日现场办理预约号于10月5日19点开始放号,以此类推。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准时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未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请等待下一次放号时间,再次预约即可。请提前规划好时间,及时预约,以免错过预约和办理时间。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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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含化验单、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6)为现场确认必须核验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须现场在小程序“粤省事”的“数字空间”中调取证件电子凭证。

2.非深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无法提供居住证原件的,须现场调取小程序“粤居码”进行居住证的亮码展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认定确认点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

3.深汕特别合作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原件及居住登记查询单。无法提供居住证原件的,须现场调取小程序“粤居码”进行居住证的亮码展示。

4.罗湖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查)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内地高校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生使用已毕业的学历进行认定。申请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方式详见附件3。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如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应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

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四)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附件3)出具的最近六个月(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期间)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含化验结果单、胸透结果单等)。

体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5),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须双面打印,且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及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7、8),由申请人填写后提交给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罗湖区教育局将函件汇总后交市教育局,后续市教育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申请人凭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自行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并在现场确认期间提交。

(六)照片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样式可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学科等重要信息,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按要求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6)。

照片须为正规证件照,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自拍照等,不得进行过度美化。提交的纸质照片质量须过关,请勿提交容易撕毁、容易变色褪色的照片,以免影响后续的证书使用。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及时进行更新,拒不更新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七)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核实师范生身份。按照相关规定,该类人员只能免试认定一次,如前期已通过免试认定获得教师资格,不得再次申请免试认定。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指引,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因个人身份信息变更导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在线验证的,或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发邮件”寻求帮助,申请人信息待更改后通过在线验证,再进行报名认定。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八)其他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4)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现场提交,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特别提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因材料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请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由区教育局审查,申请人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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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通过的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关事宜,以罗湖区教育局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关注罗湖区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认定结果和短信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选择“邮寄”的申请人,请在报名系统详细填写本人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申请人的邮寄信息以本人在认定系统填写的信息为准,提交后无法更改),如因联系电话错误、停机、换号、拒收短信等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地址更换导致邮寄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示:孕妇申请人应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港澳申请人须罗湖区教育局收到无犯罪核查结果反馈后到罗湖区教育局自领。

四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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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仔细阅读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并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如出现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未按时体检、体检报告结果不全等情况,将不予受理。禁止由学校或机构代为报名,如因代为报名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并对所填报个人信息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再由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予以认定,经复审合格后,市教育局将于2026年11月18日前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认定结果。

(四)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对照处理,或在工作时间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罗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218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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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大家

记得提前预约再到现场确认报名哦!

内容来源:罗湖区教育局、i罗湖

编辑整理:i罗湖

运营服务: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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