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起本溪部分路段启用“电子警察”,具体点位公布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本溪市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称,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将在本溪市部分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

一、卡口设备点位

1、滨河北路与丹霍线交汇处由西向东

2、集本线305KM+820M(小市方向)

3、集本线305KM+290M本溪县方向

4、集本线306KM+280M(本溪方向)

5、集本线309KM+70M(本溪方向)

电子抓拍内容: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二、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点位

水塔路(消防岗南)

电子抓拍内容: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实施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6年10月14日零时起实施抓拍。

特此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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