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就优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办理流程有关事项下发通知,对省内中职学校之间转学、普通高中转入中职学校以及跨省转学等事项作出规定。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间转学,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转学申请表(2026年修订)》。转出及转入学校要分别进行核验,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线上备案。
省内普通高中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中职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表》及学籍证明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转入学校核验转学条件、确认学籍状态无误后,审核通过的,在全国中职学籍系统按流程办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线上备案。
我省中职学校跨省转出,由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通过后,逐级报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线上备案。
外省中职学校(普通高中)转入我省,由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向转入校提交《转学申请表》及学籍证明材料,转入学校核验后,在全国中职学籍系统办理转入建档,逐级报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线上备案。
通知明确,原则上,转入学校正式受理转学申请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职学籍系统完成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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