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康民医院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12万元

10月10日获悉,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海南康民医院有限公司近期被警告、罚款12万元。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结果指出,该公司在2026年5月12日被抽查的4份入院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的病历资料中,现病史均记录为“无悲观消极言行,无冲动行为,无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史”。另有7份病历资料在无相应症状、无心电图检查、无胸片检查、无血液实验室检查明确的情况下,对患者使用药物治疗。

调查还显示,3份病历资料均存在最高级别医师每周查房少于2次、中间级别医师每周查房少于3次的问题。被抽查的病历资料还存在日常病程记录时间间隔超过3天(平均5—7天记录一次)、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医护记录不同步、长期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前后不一致、长期住院患者的日常病程记录前后表述一致等情况。同时,未按《精神病学(第九版)》中的症状特点、标准诊断及书写精神分裂症病历,未按其中规定的精神分裂症鉴别诊断进行鉴别及书写病历。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仅能提供生化检验项目的质控图,未能提供其他检验项目的质控图;未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无法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校准报告以及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记录表等情况。

据悉,海南康民医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万宁市长丰镇马坡村村委会(原上坡糖厂)。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8月3日,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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