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乌达曝光一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6年4月,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百货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美团外卖线上店铺上架5款宠物饲料商品,商品标题中含有“增肥、发腮”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用语,无法定依据和科学证明,属于违法发布功效广告行为。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经营者在发布广告前,务必提前核查宣传内容,审慎判断相关表述是否可以宣传,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规定。广告宣传应当客观真实,宣传内容要有依据,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切勿随意添加功效断言类用语,触碰广告监管红线。

请辖区各类线上线下经营主体深刻吸取教训,对标自查整改。一要严守广告宣传底线,规范宣传用语。发布广告前要先研判宣传表述是否合规,不随意使用功效断言类词汇。广告表述必须真实,宣传内容要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虚构产品效果,杜绝误导消费者。二要严格落实线上主体责任,线上线下协同管控。实体门店经营美团等线上店铺,线上商品标题、详情页均属于广告,同步做好线上商品宣传内容审核,做到线上线下一体化合规管理。三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各经营主体定期排查电商、外卖平台商品宣传文案,及时修改、删除涉嫌违法广告用语,坚决防范广告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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