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张建波申请执行赵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张建波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赵毅,男,1965年12月25日生,白族,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天井村,公民身份号码53290119651225****。
执行案号:(2024)云2901执恢1020号。
执行依据:(2024)云2901民初440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87959元及截止2026年9月1日利息156489.72元。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赵毅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标的20%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钱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15375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412室。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10月9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施滢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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