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酒后驾驶车辆,触碰法律红线

酒驾不息 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
酒醉驾违法行为
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酒驾醉驾曝光台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1
李某文

🕑10月5日
📍清中路
💬违法行为:违法车辆驾驶人李某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周某亮

🕑10月6日
📍教育路
💬违法行为:违法车辆驾驶人周某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亮所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03
吴某福

🕑10月6日
📍文教镇文教圩
💬违法行为:违法车辆驾驶人吴某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文昌公安多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但仍有驾驶人不听劝
大家要清楚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除了法律成本
酒驾醉驾还需付出相应的附加成本
👇👇👇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