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的货厢是载货专用区域
绝非“载客车厢”
可仍有部分交通参与者
心存侥幸心理
10月7日,卢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潘庄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厢式货车。
经检查,该车后车厢共搭载11人,且均为务工人员。

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责令其将车厢内人员安全转运。
人≠货
不要图方便
让货车变成“祸”车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01
车厢内没有安全的防护设施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后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会加重事故后果。
02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如果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交警提醒
货车车厢、三轮车车厢等均不属于合法载客区域,无安全防护、无安全带、无防撞保护,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货车严禁违法载人,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守法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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