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安排202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一批乡镇实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持续提升乡镇污水治理能力,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在资金投向上,将优先支持位于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及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特别是国控、省控断面上游的乡镇。鼓励流域上下游县域内多个乡镇共同申报,统筹推进治理。
根据安排,全省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乡镇,每个乡镇补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项目入选后,申报单位须承诺两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COD浓度双提升,达到镇区基本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处理设施出水基本达标排放、镇区水体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不发生群众投诉的目标。
本次申报主体为县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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