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一男子20多年没抚养过女儿,如今患尿毒症,联系在澳大利亚工作的女儿要赡养费,前妻只回了一句:对不起

浙江绍兴五十九岁的金先生,二十多年前离开年幼的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如今他患尿毒症、每周三次血透,想找已经留澳工作的女儿每月要几百元赡养费,并见上一面。上月他提出见面,前妻只回了一句“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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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独居,家里摆满药瓶,左臂上是血透扎出的两块血肿。他患尿毒症十五六年,做血透十四年多,隔一天就要去医院待上整整一个下午。因病免疫力低下,没有单位肯录用,他彻底没了劳动能力和收入。治疗虽已纳入医保,可每周的自费部分仍让他为难;他曾开过小店、加盟连锁店想自救,全都失败了。

女儿今年三十岁。金先生说,孩子刚出生他就离开家,女儿两岁时两人离婚——当年他替朋友签了份供货合同,对方拖欠货款打起官司,事发后他去外地谋生,因不想连累她们,从此与母女断了联系,抚养费自然也没付过。两年后前妻诉至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判给母亲。前不久他偶然加上前妻微信,才知道女儿硕士毕业后赴澳大利亚留学,被当地公司录用,常在上海和澳洲之间往返。

他的诉求并不高:赡养费每月八百、哪怕五六百也行,更想的是见上一面,当面解释这二十多年未联系的缘由。记者向金先生的前妻发去采访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律师指出,赡养与抚养本是双向的,未尽抚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便缺少来源;但从人道主义、生命权的角度,若他没有其他赡养义务人、又陷入生存困境,一旦涉诉这一点会被着重考量,不敢断言这个子女就一定没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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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ZMG-小强热线

编 辑:宋聪俐

校 对:温冠森

值班主任:秦园园

审 核:钟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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