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填海项目!教你读懂合法用海那些事

10月10日上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对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

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项目的

海域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当天上午

执法人员首先开展“入企扫码”工作程序

将涉企检查码交由项目负责人扫码登记

向现场负责人亮证、说明来意

执法人员来到项目部进行内业检查

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用海审批情况的介绍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用海项目审批材料

核查项目施工生态跟踪监测报告

包括项目施工进展、填海界址和面积监测、

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等事项

最后,执法人员来到项目施工现场

开展外业检查

重点核查项目实际填海施工情况

通过检查

该填海项目总体情况良好

普法时间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国家层面的是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省级层面的是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县层面的是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及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海域使用报告书(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经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是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比如未经批准围海养殖、建造码头栈桥、进行填海造地等;

二是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使用用途,比如将批准围海的项目改成填海项目,将批准作为港池用海的项目改为建设码头或堤坝等行为;

三是海域使用权人不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比如码头栈桥(透水构筑物用海)。

直播间内

主持人依然与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林步达(左二)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林振泉(左一)

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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