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夫妻双方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分居期间就无需单独支付子女抚养费。近日,孝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具有法定强制性,不因婚姻存续、夫妻分居而免除,有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夫妻婚后生育一子后,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并分居。分居之后,年幼的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孩子母亲身体抱恙,无固定工作、收入和住所,独自承担孩子全部生活、教育及医疗开支等,生活陷入困境。而孩子父亲在双方分居后,长期未履行抚养责任,拒不承担孩子的相关费用,经多方沟通、报警求助后仍未妥善处理。
为保障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与成长权益,孩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父亲支付相应抚养费。
法院审理查明,分居期间孩子长期由母亲照料,各项育儿开支均由母亲独自承担,父亲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结合未成年人成长实际需求、本地生活水平及父母双方负担能力,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孩子父亲限期支付分居期间拖欠的子女抚养费。
法官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独立于婚姻关系存在,无论夫妻是否分居、是否离婚,父母均需依法承担抚养责任。婚内分居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须支付抚养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孝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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