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参保职工注意!12月1日起,药店刷医保卡认准“白名单”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明确从2026年12月1日起,全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实行“白名单”制度。

据了解,“白名单”制度就是对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在医保定点药店能买什么、不能买什么,有了明确规定。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时,在统筹区内或省内能异地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药店,购买白名单内的产品,都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具体有这几类:

一、药品类

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其他

以下几类,个人账户一律不能支付:

一、保健品。具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的。

二、生活类的医疗器械。指的是按照医疗器械批准但以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属性不强的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牙膏牙刷牙线、生活用品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手链、智能项链、智能戒指、智能耳环等)以及主要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器耗材。

三、米、面、油(包括按中药饮片批准的),不含特医食品。

四、按中药饮片批准,但单方售卖的八角茴香、小茴香、肉桂、花椒、生姜、黑胡椒、蜂蜜、草果。

五、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其他产品,但符合白名单内“其他类”的情况除外。

医保基金是“救命钱”,白名单将在医保定点药店能支付的及不能支付的品类列出来,目的是保护“医保钱袋子”。据悉,白名单将根据群众需求和医药技术发展动态调整。如发现医保定点药店有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这些违规行为,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851-12393举报。

天眼新闻记者 罗亮亮

编辑/胡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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