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面受理公积金装修及物业费提取 办理首日7800人完成申请,金额约1700万元

南报网讯(记者 孙琳) 10月9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正式落地执行。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南京全面受理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专项公积金提取业务。自9月20日新政发布以来,全市已有5万名缴存人成功预约,办理首日有约7800名缴存人完成业务申请,申请提取金额约1700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9月20日及以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的缴存家庭,可申请公积金装修提取。提取额度以装修发票为核定依据,每平方米提取上限不超过1000元,单个家庭装修提取总额最高15万元。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且需在装修发票开具一年内完成申请。

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家庭可提取公积金缴纳自住住房当年度物业费。凭有效物业费发票的,家庭年度最高可提取5000元;无物业费发票的,年度提取上限为1000元,该业务每自然年度可申请一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模式。缴存职工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南京公积金”App线上预约并提交材料,也可前往线下网点现场办理,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业内人士表示,此轮政策将公积金使用场景从购房、还贷延伸至装修、物业费等住房全周期消费领域,有助于盘活存量公积金,减轻家庭住房消费压力。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