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有效遏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行为,严厉惩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5)冀0802执211号。
被执行人:任思锦,女,196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承德市双桥区韭菜沟1号楼501号,身份证号:13080219690611****。
执行金额:1700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条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行踪线索,如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最终促成执行到位,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联系人及线索提供电话:宋超19331490695、范博15733976187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5)冀0802执4485号。
被执行人:那秀艳,女,1969年6月25日出生,满族,住承德市双桥区塔沟10组22号,身份证号:13080219690625****。
执行金额:1580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条件:如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行踪线索,协助法院成功找到、控制被执行人,单次悬赏奖励5000.00元;如向法院提供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有效财产线索(含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债权、设备等),法院按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并最终促成到位,将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联系人及线索提供电话:宋超19331490695、范博15733976187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6)冀0802执177号。
被执行人: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1065095347,住所地: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07号。
执行金额:16219.00元。
悬赏期限:直至本案执行完毕或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之日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50%以上的,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悬赏奖金2000.00元。
联系人及线索提供电话:高旭0314-2195073、19331490662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树民
编审/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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