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能原拆原建!佛山支持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南海发布

日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佛山市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业主可自己出资

依法把老房子拆掉、在原地重建

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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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可以申请

方案列明五类情形:

①经鉴定危险等级为B、C、D级,或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

②没有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功能不齐全、配套不完善的;

③砖木结构房屋,建筑结构差,影响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的;

④使用未经处理海砂建造的房屋及预制板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缺乏维修加固价值的;

⑤其他经市或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实施的。

怎么实施

《方案》明确“四步走”

第一步:邻居们先商量好

镇街、属地主管部门先调查摸排、宣传政策,对符合条件、居民意向集中的小区,指导开展意愿征集。申请主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所有人依法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担任。

关键是要过“表决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能继续。说白了,就是大部分邻居都点头,这事才能往下走。

第二步:向政府部门报名

申请主体填写申请表,写清楚项目范围、房屋现状、产权构成、大家愿不愿意、谁来实施、初步方案等,经镇街初审、区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筛选报市政府同意,列入试点清单。这一步相当于“挂号”,进了清单才好享受政策服务、对症下药。

第三步:定方案、签协议

请有资质的单位做权属调查、测绘和评估;产权所有人依法表决确定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要经全体房屋产权所有人表决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复后签改造协议,整体签约比例达到100%后,才能实施改造。

第四步:开工重建、验收办证

实施主体办理规划、施工等许可,组织建设并完成验收登记。钱由镇街、实施主体、房屋产权所有人共同监管,按约定预缴;实施主体现金缴存不低于其应分摊总额的30%。全体产权所有人腾房并足额缴存后,组织拆除重建。验收备案后,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套内新增计容部分地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图带你读懂

《佛山市城镇老旧住房

自主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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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换新颜

业主自己说了算

你家老房子符合条件吗?

来源:佛山住建

编辑:姚易

审校:吕燕珊、麦洁怡、邹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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