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盒”到追责,斩断网暴“递刀”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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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开盒”牟利案。徐某通过网络平台揽客,非法查询并提供公民敏感个人信息,协助他人实施网暴、线下滋扰,获利近7万元。此前徐某已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这起案件之所以被反复讨论,并非因为涉案金额有多高,而是它精准地撕开了网暴产业链最隐蔽也最致命的一环——“递刀者”。

“开盒”者才是网暴真正的递刀人

回顾过往的网络暴力事件,公众的目光往往聚焦在直接施暴者身上:谁发了辱骂评论,谁制作了侮辱性视频,谁在社交媒体上煽动围攻。这些人被追责毫无疑义,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长期被忽视:施暴者的“弹药”从哪里来?

在每一起“开盒”事件背后,都有一条看不见的黑色产业链。徐某这样的“信息猎人”就是产业链上的关键节点——通过非法渠道查询公民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以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而这些“购买者中,相当一部分是意图实施网络暴力甚至线下滋扰的施暴者。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开盒”者的信息供给,许多网暴事件根本无从发生。当施暴者连受害者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何来“社死”?当骚扰者连受害者的住址和电话都没有,何来线下滋扰?“开盒”行为,是网暴从线上虚拟攻击升级为线下真实伤害的关键转折点。

法律红线:全链条追责,绝不姑息

广州互联网法院明确指出:随意查询、买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即便没有直接实施网暴行为,也可能因情节严重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知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信息实施网暴仍提供帮助的,还可能构成共同侵权甚至触犯刑法。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精准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专门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徐某案的典型意义,恰恰在于它向整条网暴产业链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追责不分“主次”,从信息泄露源头到倒卖中介,从提供技术工具的平台到实施网暴的施暴者,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红线,绝不姑息。

反网暴,系统性治理框架正在成型

如果说个案判决是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划出红线,那么《反网络暴力法》则是在制度层面进行系统性整合与升级。

2026年,中国首部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门立法——《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对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或者帮助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这意味着,那些在背后“点火”的人——无论是为了流量变现的自媒体,还是有组织地发动“水军”攻击的黑灰产团伙,将面临比普通施暴者更严厉的惩处。

反网暴最终要反的是什么?

不是反对批评,不是反对讨论,而是反对那种以毁灭他人为代价的暴力逻辑。“开盒”之所以比普通辱骂更可怕,在于它将虚拟世界的攻击精准定位到了现实世界。而徐某们,就是递上武器的人。他们不骂人,不围攻,不制造谣言,但他们查询和出售的信息,让骂人的人找得到目标,让围攻的人搜得到住址,让造谣的人编得出“实锤”。

从广州徐某案的司法实践,到《反网络暴力法》的立法推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清晰的方向:法律正在向整条网暴产业链亮剑。不再只盯着水面上的施暴者,更要深挖水下的“弹药供应商”;不再只惩戒直接侵权人,更要追究提供帮助的“共同侵权者”;不再只依赖分散的单行法,更要通过专门立法织密法网。

当“递刀”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当“开盒”不再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网暴的嚣张气焰才能真正被遏制。这不是某个案件的胜利,而是法治对一个时代的回应——每一个人的隐私都值得被保护,每一个人的安宁都值得被守护。

编辑: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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