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税〔2015〕4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残联审核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26〕4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审核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龙岩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服务”专区(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在线办理。
2.窗口办理(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申报。龙岩市各地年审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全程网办)
1.用人单位需先注册(已注册单位直接登录),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2.须上传材料:
①残疾职工入职材料(劳动合同、在编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
备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一、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和一、二级智力残疾人,应在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上注明监护人姓名、与残疾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②2025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上传至“合同信息”栏)。
3.其他材料:系统自动调取校验,无需重复上传;校验未通过的,按提示上传。
(二)窗口办理(现场办理)
1.《202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加盖公章);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残疾人证件信息时需提供);
4.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
5.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
6.用人单位2025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证明(复印件1份,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到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7.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复印件1份,如: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
8.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原件1份,存在劳务派遣情况的残疾人需提供)。
注意事项:
(1)材料1、2、8可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服务”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
(2)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计入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所在单位的就业人数(劳务派遣用工除外)。
(3)对于安置年度已享受特困供养待遇或在机构集中托养照护的残疾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相关说明
1.2025年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4.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认定书的,须承担邮寄费。
附件:龙岩市各地年审机构信息一览表

┗
┛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龙岩残联


往期回顾
@龙岩考证人,这些专业资格证书可以领取了
福建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龙岩新罗区江山隧道即将全封闭施工!时间、绕行路线→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矩阵▲
如果喜欢,请点个赞!
点点赞
点分享
点喜欢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