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有人已到账10万元

🏠 9月20日起,公积金新政落地,新增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房租缴纳等提取用途。

10月10日上午,

睢宁公积金服务窗口

迎来新政后

第二位成功办理住房装修提取的居民。

市民王道忠近期筹备新房装修,

成功提取10万元公积金,

专项用于装修。

“公积金不仅能买房,还能交物业费、装修,政策放宽了,减轻了我们的负担。”他说。

装修提取适用情形

适用于住房的整体或局部改造,包括采用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涉及水电、防水、室内拆改砌墙、面砖、地板、墙面、套装门、成品窗、嵌入柜、洁具、吊顶、暖气、室内楼梯等装修项目,单独购买的家具、家电等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

装修提取申请材料

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装修发票、个人名下Ⅰ类银行卡。

提取配偶公积金,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 预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2. 现场核验:按一定比例抽取,现场核验装修真实性。

3. 办理提取:申请人携带装修发票、个人名下Ⅰ类银行卡到房屋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未抽到现场核验的还需签署《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承诺书》。

装修提取政策注意事项

装修发票所载明的信息应与装修工程具有一致性;

装修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申请的,应在装修竣工交付之日(以装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起6个月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担保以及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等情形的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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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 龚玉

摄 像 | 赵磊

编 辑 | 西红柿

一 审 | 李璇

二 审丨丁科

三 审丨仝勋

监 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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