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非法炼油!长春王某被重罚10万元

为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辖区重大安全隐患,近日,农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典型案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行政处罚。

近日,农安县公安局向农安县应急管理局移交线索:农安镇太平岭村辖区内存在非法土炼油作业行为。接到线索后,农安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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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法人员全面核查取证:当事人王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任何合法安全生产资质的前提下,私自租用农村院落,违规架设简易土炼油设备,擅自开展原油预热、油气收集、原油提炼等高危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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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非法炼油作坊设备简陋、无安全防护、无防爆设施、无消防保障,现场存放、加工易燃易爆危险物料,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风险极高,属于典型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全部非法炼油装置、作业锅炉、输送管线及涉案物品依法实施扣押处置,彻底取缔非法作业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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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无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农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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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属于高危特种行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资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设作坊、无证开展原油炼制、危化加工、非法炼油等违法行为。

非法土炼油作坊普遍存在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大面积燃烧事故,是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打击的严重违法行为。

下一步,农安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联合乡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危险化学品、非法小作坊、隐蔽性黑窝点、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滋生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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