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自10月9日起
汕头全市近400家餐饮商户
完成“交易即开票”功能接入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
开具1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享受双重抽奖权益
最高奖金达5000元!

汕头餐饮发票抽奖活动升级
01
活动升级内容
自10月9日起,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开具100元及以上实名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即可享受双重抽奖权益,实现“消费开票、双重中奖”。
本次活动实行“一票双抽”机制。消费者成功开具发票后,可同步参与“寻味汕头·发票有礼”即开即兑、月度大奖两项活动。月度大奖开奖后,未中奖的有效发票将自动纳入当期“交易即开票”餐饮发票月度抽奖池;已获得“寻味汕头·发票有礼”月度奖项的发票,不再参与第二轮抽奖。
其中,“寻味汕头·发票有礼”月度大奖设置三级现金奖励,一等奖单奖800元,二等奖单奖700元,三等奖单奖600元,覆盖面广、惠民力度足。
配套上线的“交易即开票”月度抽奖同样设置高额现金奖项,固定档位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500元。
每期具体中奖名额与奖项配比,根据当月有效发票总量、绩效指标动态调整,最终开奖结果以官方公告为准。同时,同一实名用户每期最多中奖一次,系统自动保留最高奖项资格,保障抽奖公平公正。
02
可参与活动发票的开具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即提前结束)
03
参与范围
本次活动仅限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除外。活动期间,消费者取得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餐饮行业经营者开具的真实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发票),单张价税合计金额须达到100元及以上,且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下列发票不得参与兑奖:
1.已作废、或红冲的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5.受票方未实名的发票;
6.补开活动期前的发票;
7.预付卡、储值卡、充值类等不征税发票;
8.同一笔消费恶意拆单发票;
9.疑似虚开、高频大额、异常商户发票;
10.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11.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04
发票上传登记平台入口
云闪付APP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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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商务、汕头本地宝综合
▌编辑:黄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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