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提高!巴彦淖尔这些人每月能多领钱了

社会救助的“刻度”,标注着民生的“温度”。近期,社会救助标准迎来新一轮动态调整,这不仅是数字的上调,更是保障网的再次织密,让身处困境的家庭多一分抵御风雨的底气,少一分柴米油盐的焦虑。

9月起,巴彦淖尔市城市低保标准仍为每月790元,农村牧区除乌拉特后旗城乡标准一致,其他旗县区提高到每月677元,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涨幅超5%;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持1308元/月不变,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随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至884元/月,乌拉特后旗提高至1027元/月,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1504元/月,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579元/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救助资金将于近期补发到位。

今年8月,巴彦淖尔市还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情形、救助标准、救助流程等内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从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的切实上涨,到临时救助政策机制的持续完善,每一项政策的“加码”,都意味着一份实实在在的托举。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将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机制不断完善,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来源:巴彦淖尔民政

编辑:许玉娇 校对:屈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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