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公园建哪、老旧小区怎么改?福建城市更新请你来当“设计师”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坚持“三问于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为抓手,推动城市更新由“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让百姓诉求贯穿项目谋划、建设到投用评价全过程。

《指导意见》要求,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福道提质、桥梁隧道更新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地下管网项目除外),应在谋划阶段开展需求摸底调查。

调查可通过入户走访、居民议事、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居民、商户、外来从业者等群体的真实期盼,并在实地调研基础上,结合城市体检成果及12345热线、信访反映问题等渠道信息,系统汇总、综合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和资源梳理清单,作为方案设计的根本依据。

“先听需求,后审方案”将成为城市更新的硬性前置条件。《指导意见》明确,市、县两级对未提交需求分析报告,或报告存在采样代表性不足、研究深度不够、对策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的,不得进入方案审查环节;方案能否通过审查,首要看是否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对未充分响应各方需求、脱离民生实际的方案,不予通过审查。项目推进中,群众需求发生变化,实施方案也要动态优化调整,确保问需于民落到实处。

此外,规划设计单位要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全过程“陪护式”驻点服务(单个小微项目除外),覆盖需求摸底、方案设计、施工落地和运营管理等各环节。

城市更新中,市民将从“旁观者”转变为项目“设计师”、建设“监督员”和后续“管理员”。《指导意见》提出,把民意征集贯穿项目谋划、方案设计、施工建设、投用评价全链条,通过居民议事会、现场座谈、线上征集等多种形式,请市民参与方案比选、打磨设计细节;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立台账闭环处置,做到民意全程留痕、件件有着落。

文件还推出运营前置、使用体验前置机制:项目动工前,潜在运营主体全程参与方案编制,杜绝策划和实际运营相互脱节;设计阶段邀请市民实地模拟体验使用场景,从源头规避“建而难用”“建而无用”问题。

按照生活、活力、“产城人”融合三类空间,文件提出分类施策,精准匹配不同群体诉求。

生活空间方面,围绕全龄友好、适老化无障碍、安全韧性等需求梳理项目清单,推广“公园(绿道)+”模式,兼顾休闲游憩、文化业态等多元诉求。

活力空间方面,统筹产业、非遗人文资源,扶持家门口创业、返乡创业,鼓励有条件区域开放商铺外摆。

“产城人”融合空间方面,聚焦企业和人才关切,完善居住、教育医疗、青年休闲配套,实现职住平衡,打造引才留才的城市环境。

针对老旧社区、街区(厂区)、文创园区、公园绿道等项目,还要积极吸纳社区主理人、在地匠人、返乡青年、商户代表参与业态策划、空间运营和公共治理,构建“居民+主理人+商户+运营方”多方协商共治模式,避免运营落地和群众实际需求出现“两张皮”。

施工建设阶段同样体现民生考量。开工前做好地下管线、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施工期间落实降尘降噪、交通疏导等文明施工举措,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调整作业安排,尽可能减少施工扰民。

城市更新项目竣工交付后,最终交由群众打分。《指导意见》提出,由项目业主牵头,通过问卷调研、现场走访、使用数据分析等手段,面向居民、商户、游客、运维单位、社区等多方主体开展满意度调查,客观核验项目功能适配度、使用便捷度、管护到位率;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居民代表参与实效核验,形成需求落实对照清单与成效评价报告,作为项目复盘、迭代优化、成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指导意见》还要求建立投用后常态化回访核验机制,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设施破损、功能不足、体验不佳等问题,梳理形成养护整改清单,精准溯源查找设计、建设、运维各环节短板。

城市更新项目要落实“一项目一复盘”制度,组织设计、施工、运营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复盘,对照当初的需求分析报告,核查民生承诺是否兑现、群众诉求是否回应、运营隐患是否化解,形成复盘报告与典型案例。成效突出的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存在短板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复盘成果将反哺下一年度城市体检、项目谋划和审批审查工作。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三问于民”,核心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让城市更新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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