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网友称“买丰胸产品被坑数万元,恐吓‘不买胸部会缩水’”,唐为律师:涉嫌消费欺诈

2026年第255期(总第684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湖南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重磅升级“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为“天天3·15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人专业律师团轮值在线,365天实时响应消费维权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唐为律师(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长沙网友“ci5wufq”留言:今年7月,我在开福区某公司购买了一百多元丰胸产品。收货后,该公司顾问主动联系,声称指导我使用产品。使用数日后,对方称我胸部存在瘀堵,需要专项疏通,诱导我再次消费2798元,并承诺无效退款、保证效果。

之后,对方又以需要补充营养,不购买产品胸部就会缩水为由恐吓我。整个8月,持续诱导我消费23798元。每次都说是最后一次缴费,后续却不断加码。9月1日,对方再次要求我支付17958元,宣称不缴费之前投入的钱款全部白费,一路威逼利诱。在我表示没钱后,还怂恿我贷款消费。

事后我才醒悟遭遇消费套路。涉事主体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恳请长沙相关部门严查该套路公司,保护公民的钱袋子。

专业解答

唐为律师(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所陈述,该投诉属于以虚假话术、恐吓式营销实施消费欺诈引发的纠纷。消费者最初购买百余元丰胸产品,商家客服后续虚构“胸部瘀堵”“不补充胸部会缩水”等风险,不断诱导追加消费,多次承诺无效退款,实则层层套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维权建议:

1.全面固定证据;

2.向商家发送书面退款或赔偿告知书;

3.通过12315平台投诉;

4.以上方式均未能解决纠纷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编辑:李洁 陈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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