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州六盘水的张女士在恒信之星4S店,花37.2万元全款购买一辆奔驰GLC300L。约定10月1日交车,提车时销售不在,车也不在。张女士再见到新车时发现已经碰撞过,还开了约59公里。
销售称车辆在开去贴膜途中被追尾,4S店提出补偿5000元、质保延长一年。张女士拒绝,要求退全款或者换新车。
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双方在当地质检部门组织下再次协商。经过近6个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4S店承诺一个月内退还张女士37.2万元购车款。
来源:百姓关注、大河报、大众日报、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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