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更应文明养犬

犬只是人们选择饲养的热门宠物之一,给许多人的生活增添不少乐趣。但有些品种生性凶猛、攻击性强,可能给主人和他人带来人身安全威胁。养犬是个人权利,但文明养犬也是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漫步我市小区游园、街头广场,不少市民牵着爱犬悠闲散步。可也偶见一些不和谐画面:遛狗不牵绳,让孩童受惊;粪便不清理,步道留下污渍;夜半犬吠不休,搅扰邻里安眠。我市早已出台《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外出牵绳、即时清便、避让老人儿童等硬性要求,为市民文明养犬划定行为标尺。从宣传劝导,到专项整治,我市持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但文明养成非一日之功,需要养犬人、职能部门等共同努力、久久为功。

文明养犬,需要养犬人增强责任意识。有人喜爱犬只,也有人心存畏惧。喜欢小动物,值得尊重;惧怕犬只、对毛发过敏,同样应该被体谅。爱犬可以满腔热忱,行事不能随心所欲,要遵规守矩。在公共场所,养犬人士要多一分自律,少一丝侥幸,多顾及旁人感受。一根牵引绳,牵住的是爱犬,彰显的是修养;一次弯腰捡拾,清理的是污物,传递的是文明。按时登记办证、做好疫苗接种,既是对宠物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那种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不讲场合放纵犬只的行为一定要摒弃,否则一旦对他人造成伤害,养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明养犬,需要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遛狗不牵绳、犬只扰民、违规养犬等行为,坚持教育劝导与依法处置并举。既要用好处罚这把戒尺,也要做好普法宣传。监管有力度,宣传有温度,才能推动法规条文真正从纸上落到实处。

文明养犬,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要用好网格员力量,用好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开展科普,合理布设宠物粪便箱等便民设施,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邻里之间多一些理解,养犬居民多一些自律,其他群众多一些包容。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理性反馈、依规反映,不激化矛盾。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众人拾柴,很多矛盾、摩擦便可消弭于无形。

养犬不忘守规矩,相处多存同理心,把换位思考融入日常点滴,才能实现和谐共处,让城市的每一处小区街巷,既有烟火暖意,更有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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