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政〔2026〕9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桥头老街、连山关古驿关城、本溪市府路、本溪湖近代工业城市起源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本政〔2025〕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本溪市本溪湖、市府路2片街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以上2个街区,历史价值高,历史遗存较多,保留历史信息、物质形态丰富,特色鲜明,均具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价值。
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保存城市历史和文脉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深入研究和挖掘2片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及街区内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化根脉。
三、自批复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实施街区保护工程,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延续街区活力。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靖宇
校对: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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