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听起来很酷?居民听了想报警,交警听了想查车。近日南充公安重拳整治这类扰民又危险的乱象,两名车主已挨罚。
“炸街”选手,光速被查
近日,营山县复兴路有人骑摩托飙车“炸街”,噪音扰民,群众直接举报。交警接到线索后迅速锁定驾驶人王某及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

经核查,该车行驶噪声远超国家标准,民警对王某批评教育,讲明炸街、非法改装的危害,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南警提示:马路不是舞台,排气管也不是音响。想当“街头最响的仔”,结果成了“最快被查的仔”。
这声浪,交警隔着路口都听出来了
近日,营山县一环路西一段,一辆小型汽车行驶时轰鸣声异常,涉嫌非法改装,执勤交警随即拦停检查。

经查,排气管果然“动过手脚”,属于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扰民及安全隐患。
南警提示:排气管不是音响,马路不是舞台。想靠声浪刷存在感?交警:安排!
法律新规
注意!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把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炸街”轰鸣、私改排气管、噪声扰民写进了明文规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576条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118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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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陈 哲 审 核 | 鹏 飞 编 辑 | 邓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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