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
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月12日至15日
对广州塔周边区域的
无人驾驶航空器、空飘物等
低空飞行物从严管控
适用范围
通告所称的低空飞行物,主要包含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含穿越机、光纤无人机等),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超轻型飞行器、轻型运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正常类旋翼航空器、正常类飞机(含各类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动力伞、牵引伞、飞艇、载人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
从严管控时间和区域
10月12日0时至10月15日24时,对以广州塔为圆心,半径12公里的区域进行从严管控。

从严管控要求
通告明确,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严禁违规放飞低空飞行物。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主动配合低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违规飞行。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林彧
校对:段丁
责编:刘焕
编审:张荣
签发: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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