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遭轿车“逼停”受伤 交警认定:无接触事故,轿车全责

9月29日下午2点13分左右,大连甘井子区甘南路樱花北园附近发生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外卖骑手崔先生在正常行驶中,因后方轿车违规从非机动车道超车并强行并道,被迫紧急刹车躲避,导致左膝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先生无责。

轿车强行并道,骑手紧急刹车

崔先生日常骑摩托车送餐。当天,他正沿甘井子区甘南路行驶。该路段为双向两车道,车流量并不算小。当他骑行至樱花北园附近时,打算左拐进入小区。由于对向车道一直有车辆通行,他提前打开转向灯,并向前行驶等待合适时机。他说,前方有其他车辆,自己速度也不慢,不存在挡道的情况。

就在他等待左转时,后方一辆轿车突然准备并道超车。崔先生称,对方从右侧非机动车道开过来,随后向他这边靠,他只能赶紧刹车并向旁边躲避。轿车超车时,司机似乎还嫌崔先生没有及时靠边让道,并出言不逊。崔先生当即表示自己也是机动车,双方在超车过程中发生口角。之后,轿车没有停下来,径直离开现场。

骑手受伤,交警认定无接触事故轿车全责

崔先生表示,当时自己被轿车“逼”了一下,车辆发生变向。他急忙用脚撑地,勉强稳住车身。由于事发突然、动作仓促,他的左膝关节受伤,疼痛难忍。当晚,崔先生前往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他的左膝软组织损伤,建议休息制动,3至7天后复诊,并建议进行膝关节磁共振检查,同时给予活血止痛对症治疗。

事发后,崔先生立即报警。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朱某驾驶小型汽车,沿甘南路行驶至甘南路金龙路甘北路0米处时,干扰崔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导致崔先生受伤。朱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崔先生无责任。

“特别感谢交警部门认真负责,迅速查清事实,让我这起无接触事故这么快有了明确结果。”崔先生说,目前他已经完成了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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