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布!绍兴又有一批商品房和安置房可以办证啦

开发商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首次登记”;办完这一步,开发商就拿到了该房产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证书,俗称“大产证”;大产证办出后,购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2026年绍兴市区已完成首次登记的

商品房与安置房项目名单

注:标黄部分为2026年7-9月完成首次登记的小区,共12个项目。

【怎么申请办证?】

线上

1.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不动产智治-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办件网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202571/reserved/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浙里办APP-办事-不动产-不动产智治-左上角选择办件站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线下

1.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惠利街20号三楼办公大厅)

咨询电话:0575-88604930

2.越城区沥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东森商业广场)

咨询电话:0575-87765620

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华齐路1066号)

咨询电话:0575-84561858

4.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一路8号)

咨询电话:0575-82121739

【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公民法定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带好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电子合同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或拆迁协议(调换协议)、征收协议等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4.完税凭证等完税结果材料。

5.有贷款且未申请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申请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其他事项】

1.有抵押贷款的需银行工作人员陪同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遇特殊情况或材料问题,请拨打上述电话咨询。

(内容来源:绍兴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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