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首次登记”;办完这一步,开发商就拿到了该房产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证书,俗称“大产证”;大产证办出后,购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2026年绍兴市区已完成首次登记的
商品房与安置房项目名单

注:标黄部分为2026年7-9月完成首次登记的小区,共12个项目。

【怎么申请办证?】
线上
1.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不动产智治-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办件网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202571/reserved/index.html#/index
2.手机端:浙里办APP-办事-不动产-不动产智治-左上角选择办件站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线下
1.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惠利街20号三楼办公大厅)
咨询电话:0575-88604930
2.越城区沥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东森商业广场)
咨询电话:0575-87765620
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华齐路1066号)
咨询电话:0575-84561858
4.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一路8号)
咨询电话:0575-82121739
【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公民法定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带好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电子合同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或拆迁协议(调换协议)、征收协议等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供)。
4.完税凭证等完税结果材料。
5.有贷款且未申请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供: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合同申请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其他事项】
1.有抵押贷款的需银行工作人员陪同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遇特殊情况或材料问题,请拨打上述电话咨询。
(内容来源:绍兴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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