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谯城警方依法查处5起信访领域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案例一
薛阁街道居民尹某喜反映房屋征迁面积问题,经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依法调查予以答复后,其拒不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多次越级走访,以访施压,企图获取不当利益。
2026年10月10日,尹某喜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
牛集镇村民李某义对镇、村依法调查的答复不服,仍就同一事项多次缠访闹访,2026年10月9日,李某义到牛集镇政府滋事扰序,拒不听劝。
10月9日,李某义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三
十河镇村民李某民不服谯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区法院和镇政府明确告知其法定救济途径后,李某民拒不听从,执意以访施压,越级走访。
2026年9月28日,李某民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六日。
案例四
城父镇村民张某反映工程建设、占地补偿资金问题,经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调查予以答复后,其拒不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执意以访施压,越级走访。
2026年9月22日,张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八日。
案例五
魏岗镇村民孟某法,自2023年以来,以村委会修下水道时损坏其门口绿化树为由多次到村、镇反闹并进行信访。2026年9月20日,孟某法再次到魏岗镇政府滋事扰序,拒不听劝。
2026年9月21日,孟某法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权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依法、理性、有序反映问题,权益才能得到更好保障。采取缠访闹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等方式,不仅不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谯城警方 编辑:刘宏涛
一审:刘宏涛 二审:祝本奇 三审:吴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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