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整顿旅游市场 多家旅行社违规行为被处罚

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公布2026年旅游市场行政处罚7起典型案例,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游合同签订与保存不规范、安全管理缺失及领队导游未全程陪同等。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被罚款合计14.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581万元。

经查,李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组织游客旅游,被罚款2万元。某旅游有限公司在组织2026年1月12日至19日“天津自由行7日游”过程中,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且未妥善保存合同资料,被合并罚款7.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

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方面,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招徕、组织旅游者参加港澳旅游,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13116元、2760元、705元,均被罚款1万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主管人员分别被罚款2000元。

此外,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昆明—老挝—万荣—琅勃拉邦—西双版纳空调专列13日游”时,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被罚款4000元。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组织出境旅游团队未委派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被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5000元,主要责任人被罚款2000元。

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此次公布典型案例旨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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