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景区经营性自建房消防技术改造奖补惠民政策通告
景区各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经营性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着力破解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火灾易发等难题,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景区管委会决定全面实施经营性自建房消防技术改造奖补惠民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补范围
龙虎山景区全域范围内所有用于生产经营、人员聚集的经营性自建房,涵盖民宿、农家乐、沿街商铺、餐饮零售、文创经营、仓储出租等各类自建经营性房屋。
二、奖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
三、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增设独立室外逃生楼梯。1.标准室外疏散楼梯,每增设1个奖补3000元,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1个;2.简易室外逃生爬梯,按实际建设费用的50%奖补,不超过2000元。
(二)增设简易喷淋系统。按场所实际需要安装,每个喷头奖补100元,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5000元。
(三)增设防火门。每增设1樘奖补1000元(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费用奖补),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2000元。
(四)增设防火实体墙。每增设1面奖补1000元(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费用奖补),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2000元。
(五)增设电动自行车室外智能充电装置。每增设1个奖补100元,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500元。
(六)增设消防“一键报警”装置。每增设1个奖补40元,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200元。
(七)整片拆除防盗窗(网)。每拆除1扇奖补50元,单个场所奖补上限为5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或使用人向所在地村(社区)提交申报表、身份证、房产证或营业执照、整改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条件审核。村(社区)初审后报属地乡镇(场),景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技术指导。
(三)现场验收。乡镇(场)会同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和交通局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是否达到相应技改标准和要求。
(四)补贴发放。乡镇(场)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性自建房经营主体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乡镇(场)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详情请咨询所在地村(社区)或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01-6659176)。
特此通告。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本信息图文及视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编辑|胡奕舒
复审|钟书文
审核|郑长红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