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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入选乌兰察布市住建领域工程造价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按照《乌兰察布市住建领域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乌建标发〔2026〕4号)要求,经本人申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我局审核,24人符合专家库入库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专家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74-8323751
异议材料寄送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三羊开泰西北角市住建局604室(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科)
附件:拟入选乌兰察布市住建领域工程造价专家库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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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乌兰察布住房和城乡建设
编辑 / 张 丹
校对 / 王 婧
编审 / 滕 佳
终审 / 王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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