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近日,禹州市公安局火龙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一名男子为博取网络热度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六日。
案情回顾
近日,火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社交平台、短视频群组内发布多条不实内容。刻意虚构事件细节、夸大事态,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误导部分网民,扰乱辖区公共舆论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接报后,火龙派出所联合网安部门迅速开展工作,核验信息真伪,并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
经查,该男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明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情况下,编造本地公共事件相关虚假信息,在多个社交群组、短视频平台发布,并放任信息持续扩散,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到案后,该男子对编造、散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触碰法律红线,对带来的不良后果深表懊悔。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发言有边界,造谣传谣需担责。任何人为博取眼球、制造热度,故意虚构事实、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广大网民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转发信息前优先核实权威发布,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来源:禹州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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