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与他人多次发生关系并转账10万元,部分钱用于买情趣衣物、血液检测试纸等,妻子起诉追讨;法院:“赠与”与“嫖资”不同,驳回

10月12日,据法治日报报道,婚姻忠诚是家庭稳定的基石。当丈夫在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还将大笔夫妻共同财产转出,妻子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款项?尤其是当“赠与”与“嫖资”的界限模糊、引发争议时,法律的天平又将如何倾斜?

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丈夫婚内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并转账10万元,妻子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认定二人系固定性服务关系,案涉款项属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法律保护,最终判决驳回妻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自动播放

妻子起诉要求返还10万元

原告李某与丈夫黄某于2021年8月11日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发现丈夫与女子柯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在2024年8月到2025年8月的一年时间里,黄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扫码、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向柯某支付了共计10万元。

这些转账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分散为数十笔支付,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除房费、路费外,部分款项用于购买情趣衣物、血液检测试纸、香烟等物品。黄某多次趁出差间隙邀约柯某赶至某地见面,还会提前对柯某的发型、着装提出要求。

在李某看来,丈夫未征得自己同意,就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而这种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行为,也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她于2026年1月15日向大冶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柯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10万元,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赠与”与“嫖资”之争

案件进入庭审后,原、被告双方围绕案涉款项的性质展开了激烈辩论。

原告李某坚持认为,黄某与柯某发展的是不正当男女关系,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柯某,该行为既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又违背了公序良俗。柯某明知黄某已婚,仍然接受赠与,主观上并非善意,因此应当返还全部款项。

被告柯某的代理律师辩称,案涉款项根本不是“赠与”。柯某与黄某之间并非情人关系,而是“固定性服务关系”:黄某每次都会和柯某协商确认服务时间、地点、价格后再支付费用,费用的金额、频次完全符合交易对价的特征。此外,黄某为获得性服务支付的款项,本质上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民事法律保护;原告试图通过民事诉讼追索这部分款项,实质上是请求司法机关对其配偶违法行为产生的非法后果进行确权与执行。此次庭审交锋的核心,并非“丈夫爱不爱妻子”,而是这笔钱款该按婚姻家庭法中的赠与处理,还是按不被民事法律保护的不法给付处理。双方观点的核心分歧在于:这笔钱到底是合法的“赠与”,还是违法的“嫖资”?

法治日报

法院: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与柯某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交易特征。黄某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及其知道柯某“被几个大哥养着”,认为柯某是“出来接活的”,还曾发消息称“都是出来接活的,不像咱俩比较固定”。

从具体的转账记录来看,每一笔款项都有明确的用途指向:2024年8月11日,黄某邀请柯某前往外地见面,要求柯某再邀请一人,约定价格为3500元;2024年8月13日,黄某微信转账给柯某6500元,还交代“反正开心了一人6500,不墨迹”“不要大波浪”;2024年9月23日,黄某向柯某银行转账6000元,要求柯某第二天前往酒店开套房。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用于支付性服务费用、购买情趣衣物、血液检测试纸、香烟、报销房费路费的转账记录。

法治日报

综合以上证据,法院认为,黄某清楚地知道柯某的身份是性工作者,两人之间是属于固定的性伴侣关系,而非平等情人关系。黄某通常会在出差期间主动邀请柯某到指定地方见面,还会对柯某的发型、着装提出要求,柯某则按照黄某的要求准备。两人定位并不对等,柯某是提供服务的一方。法院认定:黄某为获取性服务向柯某支付费用,属于不法原因给付。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给付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应当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李某作为黄某的妻子,主张案涉款项属于赠与,要求柯某返还款项,该主张于法无据。

刘欢,公众号:法治日报丈夫婚内与他人多次发生关系并转账10万,妻子追讨被驳回;法院:“赠与”与“嫖资”不同,不法原因给付排除民事返还请求权 | 断案九点档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法院将柯某的违法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该判决现已生效。

内容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亚军

往期推荐

美以伊最新局势

车顶被削!广东一车辆撞上限高杆

美股存储、光通信暴跌

青岛新闻网

报料电话

0532-68873279

报料微信

15588603050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